记者 |
3月25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21张“罚单”。
具体来看,被罚的21家银行和处罚金额分别为渤海银行(罚款360万元)、浙商银行(罚款380万元)、恒丰银行(罚款480万元)、浦发银行(罚款420万元)、平安银行(罚款400万元)、广发银行(罚款420万元)、兴业银行(罚款350万元)、招商银行(罚款300万元)、民生银行(罚款490万元)、华夏银行(罚款460万元)、光大银行(罚款490万元)、中信银行(罚款290万元)、邮储银行(罚款370万元)、交通银行(罚款420万元)、建设银行(罚款470万元)、中国银行(罚款480万元)、农业银行(罚款480万元)、工商银行(罚款360万元)、农业发展银行(罚款480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罚款42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罚款440万元)。
界面新闻了解到,21张“罚单”金额合计为8760万元,背后指向的是,银保监会近期查处的一批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质量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据了解,近年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监管数据的整体治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机制,组织开展了对21家全国性中资银行机构EAST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漏报错报EAST数据、部分数据交叉校核存在偏差等数据质量违规问题,银保监会依法严肃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银保监会督促银行机构严肃追责问责,深挖数据质量违规问题背后的治理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根源性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机制缺陷,弥补制度漏洞。
银保监会相关方面指出,监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落实政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的具体体现。银行机构要切实承担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对照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持续提高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银保监会相关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监管数据质量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市场纪律,提高违规成本,引导并督促银行机构切实发挥监管标准化数据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内控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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