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一份《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关注。
截图显示,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有了调整:
80周岁至89周岁30元/月/人;
90周岁至99周岁100元/月/人;
100周岁至105周岁1500元/月/人;
106周岁至109周岁2500元/月/人;
110周岁及以上3500元/月/人。
该份通知还称,调整后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该份通知落款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并盖有公章,落款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22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向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证实了这份通知的真实性。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的高龄津贴按照仁寿县和彭山区的标准发放的。去年该局承接了高龄津贴发放的具体事务后,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决定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让更多老年人能享受到这种普惠性的制度”。
其称,因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由原来的彭山区2个乡镇和仁寿县5个乡镇组成,“彭山区以前被国家列为长寿之乡,100岁以上老人比较多,我们结合实际提供了发放标准,这个标准在我们眉山市应该是比较高的了。”
“目前,新区内没有110周岁以上的老人,以前有现在已经过世了。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大概有50多个。”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眉山市高龄津贴制度实施可追溯到2018年1月。
2017年12月,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称凡年满80周岁的本地户籍老年人均可于2018年1月起申请高龄津贴(涉嫌犯罪被羁押人员、刑法未执行完毕人员除外),去世后停止。经费由同级政府解决,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该份意见对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也做出了规定: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有条件的区县可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此前,2017年6月四川发布了《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川老龄办〔2017〕45号)》,决定自2017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通知还称,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记者留意到,2023年7月6日眉山市政府官网公开的《眉山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答复的函》中,提到了眉山市高龄津贴制度实施的情况:为年满80周岁的眉山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截至目前(2023年7月6日),已为约11万名老人发放1亿余元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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