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创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CC2300511257)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采购如下设备:
序号 设备 数量(台)
1 高速扫描仪 500
2 激光打印机(黑白) 450
3 激光打印机(彩色) 60
4 激光打印机(A3) 5
2、投标人须对上述设备进行江苏银行全辖区内进行供货,提供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配套售后服务。
3、最高限价:387.5万元(含增值税),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1名。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及投标产品制造商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所投高速扫描仪及激光打印机必须为同一品牌。
3、投标人须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本项目投标同品牌打印机或高速扫描仪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省级或以上银行销售案例(系统重要性银行指: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下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产品信息、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上无法体现产品信息,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产品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为入围合同,须另附该合同项下的供货订单或结算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体现经审计,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相关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须满足国家及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
3、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会议室。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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